恩平市天朗电声器材厂
您当前所处位置: 首页   >  新闻资讯  >  KTV版权收费成定局 歌房更新势在必行 恩平市天朗电声器材厂

新闻中心

KTV版权收费成定局 歌房更新势在必行

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
源于去年11月底的国内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,到了2007年11月底,伴随着文化部和版权局共同提出的卡拉OK版权计次收费原则和目标的确立,市场上盛传的"双重收费"最终不攻自破。而在两家机构的合作下,作为职能部门也首次对该项收费持有了相一致的观点和说法。
对于具体的实施步骤,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发言人的柳士发做了如下说明:"第一阶段,我们将实行抽样计次与精确计次相结合的方法",但这只是第一阶段,其后就是"在第二阶段,我们将按照自愿原则,逐步引导所有卡拉OK经营场所按照精确计次收费"。
从这些话中不难发现,"精确计次"将成为卡拉OK版权收费的必然趋势,只是新法实施不可能一步到位,这才有了这两阶段的做法。
但对于KTV业者的规范是否就知道自己如何配合呢?
KTV系统还有区分政府通通纳入管理
早于2006年8月,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就在长沙、郑州、武汉、青岛四地率先试点运行了一套名为"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"的VOD点唱平台,并按点击率的方式收取了相应的版权费用。而今,在由文化部和版权局新达成的收费方案中,所谓的"具备精确计次条件的卡拉OK经营场所"正是这部分已经安装了该系统的KTV包间,将按照"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"的标准收取版权费。可见,今后的KTV都必须安装文化部的这套系统才能展开合法的经营服务,但是其实市场还是有些复杂的。
就一二级城市而言,如麦乐迪、钱柜、同一首歌等业者都使用了网络版的VOD电脑点唱系统,即每间包房的点歌机都与统一的服务器进行网络连接(俗称为大V)。它的好处在于:便于消费者索取歌库里的点唱曲目及操作快捷,同时也利于政府机构的管理;但是,在其他很多城市,以单机版形式出现的KTV歌房(俗称小V)更是不少。其特点是:每间包房都有独立的点歌系统,并内含存有播放曲目的存储设备,由于无需网络连接就可以自行点播节目,所以目前也就不具备连接"系统"的条件,同时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麻烦。
但政府既然要规范合法版权,这一部分自然不会任其成为管理死角。